question-icon 物权法(草案)中的异议登记是什么意思?

我在看物权法草案的时候,看到了异议登记这个词,不太明白它的意思。我想知道异议登记到底是怎么回事,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异议登记,它有什么作用,会不会对我的权益产生影响。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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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异议登记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理解物权法(草案)中的异议登记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它的基本概念。异议登记是一种在不动产登记领域的重要制度。简单来说,当不动产的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事项存在错误,而登记簿上的权利人又不同意更正时,利害关系人就可以通过申请异议登记,来暂时限制登记簿上权利人对该不动产的处分权,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虽然没有完全等同于草案中的规定,但对于不动产登记相关内容有原则性的指引。根据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而当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时,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 异议登记的作用是非常关键的。它就像是一个“安全阀”,防止在错误登记的情况下,真正的权利人权益受到损害。比如,张三认为李四名下的房屋实际上有自己的份额,而登记簿上没有体现,李四又不同意去更改登记簿。这时张三就可以申请异议登记。一旦异议登记成功,在异议登记期间,如果李四要把房子卖给别人,买受人就会知道这个房子存在权利争议,可能会谨慎对待,从而避免了李四恶意处分房屋损害张三权益的情况。 不过,异议登记也有一定的限制和风险。首先,申请人需要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诉讼,否则异议登记失效。这是为了防止有人滥用异议登记制度,影响正常的不动产交易秩序。其次,如果异议登记不当,给权利人造成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比如,张三没有合理的证据就申请异议登记,导致李四无法及时出售房屋造成损失,李四就可以要求张三赔偿。 综上所述,异议登记是一种保护不动产利害关系人权益的重要手段,但在使用时必须遵循法律规定,谨慎行使。它既保障了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不动产交易的安全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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