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离婚是否能够分割债务?
我和配偶感情还可以,不想离婚,但我们之间有一些债务问题让我很困扰。我想知道在不离婚的情况下,能不能对这些债务进行分割呢?我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希望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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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中,不离婚的情况下一般也存在能够分割债务的情形。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虽然该条文主要针对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在实践中,如果一方存在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另一方权益的行为,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债务进行分割和认定,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也就是说,即使不离婚,在一方存在严重损害另一方关于债务方面权益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对债务进行处理和分割。例如,一方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另一方就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请求法院对债务进行合理的认定和分割。但这种情况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存在损害行为。此外,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债务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该协议在夫妻之间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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