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离婚的情况下夫妻个人债务怎么还?
我和另一半没打算离婚,但最近发现对方有一些债务问题。我想知道在不离婚的状态下,这些个人债务到底该怎么还呀?是对方自己承担,还是会牵扯到我?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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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离婚的情况下,夫妻个人债务的偿还需先明确债务的性质。 首先,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中,以个人名义所负且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也没有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所以,如果确定是夫妻个人债务,那么由欠债的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来偿还。比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关系的亲朋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因个人实施违法行为所负的债务,像赌博、吸毒等产生的债务,都属于个人债务,由欠债者个人承担。 不过,如果债权人认为该债务实际上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符合共同债务的情形,并且能够提供相应证据来证明,那么即便债务是以一方个人名义所负,也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双方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有权要求夫妻任何一方清偿全部债务 。 总之,关键在于准确判断债务的性质,以此确定偿还主体。 相关概念: 夫妻个人债务: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或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有权要求夫妻任何一方清偿全部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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