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强制许可制度是什么?


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简单来说,就是在特定情形下,国家可以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允许他人使用该专利。这一制度的设立主要是为了平衡专利权人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防止专利权人滥用权利,阻碍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对专利强制许可制度有明确的规定。根据该法,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这通常适用于专利权人在获得专利后,没有合理理由而不实施或者不充分实施其专利的情况。 此外,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也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例如,在发生重大疫情时,为了能够及时生产治疗疾病的药品,就可能会对相关药品专利实施强制许可。 还有一种情况,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在依照这种规定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下,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前一专利权人的申请,也可以给予实施后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对于获得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他们也需要向专利权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具体的费用数额可以由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则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裁决。而且,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无权允许他人实施。 专利强制许可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它在保障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促进了专利技术的合理利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