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什么是优先购买权,售房者卖房不告知承租人需承担哪些后果?

我是一名承租人,最近听说房东要卖房。我不太清楚优先购买权是什么,也担心房东没把卖房的事告诉我。要是真的没告知,他会承担啥后果呢?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所以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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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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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购买权指的是特定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在房屋租赁关系中,承租人就享有对租赁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当售房者卖房不告知承租人时,需要承担相应的后果。首先,承租人可以要求售房者(即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售房者未履行通知义务,侵犯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承租人的损失。损失的范围可能包括承租人为行使优先购买权而支出的费用、差价损失等。比如,由于售房者未通知,导致承租人错过购买房屋,而之后该房屋价格上涨,那么上涨部分的差价就可能属于承租人的损失范围。 其次,虽然根据法律规定,若第三人是善意购买该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承租人无法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但可以要求售房者承担赔偿责任。不过,如果第三人并非善意购买,例如第三人明知该房屋存在租赁关系且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那么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对于承租人来说,若发现售房者卖房未告知自己,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协商时,可要求售房者赔偿损失;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售房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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