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原来不起诉现在追诉是什么意思?

之前收到了不起诉的通知,本以为事情就这么结束了,结果现在又说要追诉。不太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一开始不起诉,现在又要追诉呢?想知道这里面的法律依据和具体含义。
展开 view-more
  • #不起诉
  • #追诉
  • #刑事诉讼
  • #证据不足
  • #法律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里,“原来不起诉现在追诉”是个涉及到司法程序变化的情况。我们先来了解下不起诉的概念。不起诉就是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者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其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以及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从而作出不将犯罪嫌疑人诉交人民法院审判的一种处理决定。 不起诉主要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这几种类型。法定不起诉是指犯罪嫌疑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比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等。酌定不起诉是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证据不足不起诉则是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而追诉就是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出现原来不起诉现在追诉的情况,原因有多种。要是原来属于证据不足不起诉,之后侦查机关又获取了新的证据,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那么检察院就可以决定追诉。例如,在一些盗窃案件中,最初由于缺乏关键的指纹、监控等证据,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决定,但后来通过先进的技术手段找到了新的证据,就可能会重新启动追诉程序。另外,如果原来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发现有新的犯罪事实或者原不起诉决定存在错误,也会导致追诉。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发现不起诉决定确有错误,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撤销不起诉决定,提起公诉。所以,原来不起诉现在追诉是在符合特定法律条件和情形下,司法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重新启动刑事诉讼程序的行为。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