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中止执行通知书是什么?


再审中止执行通知书是人民法院在案件再审过程中,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向执行机构或相关当事人发出的一种法律文书,其作用是暂时停止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从法律概念上解释,再审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或者当事人基于法定的事实和理由认为生效裁判确有错误,申请人民法院对案件再次进行审理的程序。而执行则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当案件进入再审程序后,为了避免在再审结果出来之前,执行行为可能给当事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或者出现执行回转困难等情况,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决定是否发出再审中止执行通知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这表明,一般情况下,再审启动后原执行程序会被中止,但对于一些涉及当事人基本生活保障等急需执行的案件,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不中止执行。 再审中止执行通知书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对于再审申请人来说,它为再审程序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避免在再审结果不确定的情况下,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执行行为而受到进一步损害。对于被申请人而言,虽然执行程序暂时停止,但并不意味着其权利得不到保障,一旦再审维持原判,执行程序可以继续进行。同时,这也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和公正,确保在再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妥善保护。 在实际操作中,法院发出再审中止执行通知书后,执行机构应当立即停止执行工作,并将已执行的情况及时反馈给法院。当事人也应当遵守通知书的要求,不得擅自进行与执行相关的活动。如果当事人对再审中止执行通知书有异议,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要求进行审查。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