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名誉损害,损害名誉构成犯罪吗?
我不太清楚名誉损害具体是怎么定义的。前阵子我和一个人起了争执,他在很多人面前说了我一些很过分的话,严重影响了我的声誉。我想知道他这种行为算不算是损害我的名誉,这种损害名誉的情况会不会构成犯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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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损害,简单来说,就是对他人的名誉、声誉进行了贬低、诋毁,让别人在社会中的评价降低。名誉是社会对一个人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方面的综合评价,每个人都依法享有名誉权,这意味着他人不能随意对我们的名誉进行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侮辱是指用暴力或口头、文字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损害他人的人格尊严;诽谤则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假的事实,损坏他人名誉。一般的名誉损害行为,比如在公开场合辱骂他人、恶意造谣等,属于民事侵权行为。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而损害名誉是否构成犯罪,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了侮辱罪和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这里的“情节严重”,通常包括手段恶劣、后果严重等情形,比如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等后果。如果损害名誉的行为达到了刑法规定的标准,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所以,判断损害名誉是否构成犯罪,关键在于看行为的性质和造成的后果是否符合刑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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