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婚姻指的是什么意思?
我结婚后才发现另一半婚前隐瞒了重大疾病,感觉自己被骗了。现在想了解下,像我这种情况是不是属于可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到底是啥意思呢?
展开


可撤销婚姻是指因欠缺婚姻合意,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可撤销婚姻的相关内容。 首先,可撤销婚姻有两种法定情形。第一种是因胁迫结婚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二种是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里的重大疾病通常是指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等。 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不同。无效婚姻是自始无效,而可撤销婚姻在被撤销之前是有效的,一旦被撤销,则婚姻自始无效。婚姻被撤销后,双方的婚姻关系自始不存在,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也就是说,在可撤销婚姻中,无过错方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法律的保护和救济。如果遇到可撤销婚姻的情况,要及时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