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交通事故,目前涉及到赔偿问题。我不太清楚交通事故赔偿到底包含哪些方面,想知道具体的赔偿范围是怎样规定的,比如哪些费用是可以要求赔偿的,有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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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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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范围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责任方需要对受害方进行赔偿的具体项目和内容。了解赔偿范围对于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人身损害赔偿方面。医疗费是指因治疗交通事故所受伤害而产生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受伤生活不能自理时,需要他人护理所产生的费用。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导致的收入损失。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 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也是重要的赔偿项目。如果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致残,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若受害人因事故死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财产损失赔偿方面。直接财产损失是指因交通事故直接造成的财产损毁,如车辆维修费用、车载物品损失等。间接财产损失则是指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可得利益损失,例如车辆因维修无法正常运营所造成的停运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这明确了财产损失赔偿的责任承担顺序。 精神损害赔偿方面。当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严重精神痛苦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一般来说,受害人达到伤残等级或者因事故造成严重心理创伤等情况,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 总之,交通事故赔偿范围涵盖了人身损害、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等多个方面,受害者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依法合理地主张赔偿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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