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之债指的是什么意思?
我在看一些法律资料时,看到了‘特定之债’这个词,不太理解它是什么意思。我想知道特定之债在法律上是如何定义的,它和其他类型的债有什 么区别,能给我举些例子说明一下吗?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特定之债是一个在民法领域中很重要的概念。简单来说,特定之债就是以特定物为标的的债。这里的特定物,是指具有独立特征或被权利人指定,不能以其他物替代的物。比如一幅独一无二的名画、某辆有特殊编号的限量版汽车等。
从法律特征上看,特定之债有以下一些特点。首先,特定之债的标的物在债成立时就已经特定化。也就是说,在债权债务关系产生的时候,这个标的物就已经明确了,不能用其他物品来替换。其次,当特定之债的标的物灭失时,债务人通常无需再承担交付原物的义务,但是可能要承担赔偿损失等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虽然没有专门用条文直接定义特定之债,但在一些条款中体现了相关的原则和精神。比如在买卖合同中,如果双方约定买卖的是某一个特定的物品,那么这就构成了特定之债。当这个特定物品因为不可抗力等原因灭失时,根据公平原则和相关法律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可能会发生相应的变化。
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是相对的概念。种类之债是以种类物为标的的债,种类物是指具有共同特征,可以用品种、规格或数量等加以确定的物,比如同一型号的手机、同一批次的大米等。在种类之债中,债务人只需交付符合约定种类的物即可。
在实际生活中,特定之债的例子有很多。比如,收藏家甲与乙签订合同,购买乙收藏的一幅张大千的画作,这里的画作就是特定物,甲乙之间形成的就是 特定之债。再比如,定制的婚纱,由于每一件都是独一无二、专门为客户设计制作的,因此关于这件婚纱的买卖也是特定之债。了解特定之债的概念,有助于我们在经济活动和日常生活中更好地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19个最新问题
信用卡超额还款后究竟会出现哪些情况呢?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被诈骗的钱公安不管该怎么办?
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是否有辩护人?
老板故意不发工资该怎么办?
社保和医保不在同一个地方交是否可以?
补办的身份证可以让别人代替去取吗?
骗了诈骗犯的钱是否违法?
公安立案是什么意思?
无故辞退员工违反了哪条劳动法?
小程序配送地址和营业执照不一致会有什么后果?
医保是否有视同缴费年限?
合作医疗没有交能在异地办低保吗?
没签合同还在上班能直接起诉要钱吗?
一般死刑判决书下来后多久执行?
被公司辞退后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应找什么部门举报?
醉驾无事故案底几年可以撤销?
小时工是否应该没有五险一金?
被执行人去世后受遗赠人是否需要偿债?
已为您展示了 19 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