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什么是诉讼时效?

我最近涉及一个民事纠纷,朋友提醒我要注意诉讼时效。我不太明白诉讼时效到底是什么意思,它对我的纠纷有什么影响,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到什么时候结束呢?我想弄清楚这个概念,以免因为不了解而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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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讼时效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诉讼时效是一个在法律领域非常重要的概念,简单来说,它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也就是说,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你没有向法院请求保护你的权利,那么之后法院可能就不会再帮你强制对方履行义务了。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里的三年就是一般情况下的诉讼时效期间。比如,张三借给李四一笔钱,约定了还款日期,从还款日期届满那一天开始计算,如果张三在三年内都没有向李四催要这笔钱,也没有通过法律途径去主张自己的债权,三年过后,李四如果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进行抗辩,那么法院可能就不会支持张三要求李四还钱的诉求了。 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一般是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还是以张三和李四的借款为例,如果约定的还款日期到了,李四没有还钱,从这一天开始张三就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损害,诉讼时效也就开始计算了。 不过,诉讼时效也不是绝对的。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会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中止。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比如张三在借款到期后两年的时候向李四催要过这笔钱,那么诉讼时效就会中断,从催要的这一天开始,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三年。 而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了一些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比如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等。当这些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六个月。 了解诉讼时效对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在日常生活中,大家如果遇到涉及自身权利的事情,一定要关注诉讼时效的问题,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避免因为诉讼时效已过而无法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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