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有结婚证同居三年是否还需要归还彩礼?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已经同居三年了。现在两人过不下去打算分开,当初他家给了彩礼,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还需要把彩礼归还给他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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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彩礼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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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中,对于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彩礼是否返还的问题有明确规定。首先要明白彩礼的性质,彩礼通常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男方给予女方的财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就你提到的没有结婚证但同居三年的情况,虽然符合“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一条,但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是否返还彩礼以及返还的比例。比如,双方同居时间的长短是一个重要考量因素,你已经和对方同居了三年,较长时间的共同生活意味着双方在生活中可能有较多的共同消费和支出,彩礼可能已经部分用于共同生活。此外,还会考虑彩礼的使用情况,如果彩礼已经用于购买双方共同生活所需物品,或者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掉了,那么返还的可能性和比例也会受到影响。同时,如果因为给付彩礼导致男方家庭生活困难,法院也会在判决时予以考虑。所以,是否需要归还彩礼以及归还多少,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具体情况由法院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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