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没领证,彩礼要全部归还吗?
我和对象同居了,但没领结婚证。现在我们打算分开,之前他家给了我家彩礼,我想知道这笔彩礼是不是得全部还回去啊?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希望能有人给我讲讲。
展开


在法律层面,对于同居没领证时彩礼是否要全部归还的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定。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彩礼的法律性质,彩礼通常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给予女方的财物。从法律上来说,它可以看作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这个条件就是双方结婚。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对于同居没领证的情况,就符合第一项规定。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只要没领证,彩礼就必须全部归还。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来确定返还的数额。例如,双方同居时间的长短,如果同居时间较长,可能会适当减少返还的比例,因为在这段时间里,双方可能已经在生活上有了一定的融合和共同的支出。还有,彩礼的使用情况也是重要因素,如果彩礼已经用于双方共同生活或者购买了双方共同使用的物品,那么这部分彩礼在返还时也会相应扣除。另外,导致双方未能结婚的过错方是谁也会影响返还比例,如果是给付彩礼一方的过错导致无法结婚,返还比例可能会相对较低;反之,如果是接受彩礼一方的过错,返还比例可能会相对较高。所以,同居没领证时,彩礼不一定需要全部归还,具体数额要根据实际情况,由法院综合判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