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房产如何才能继承给个人?
家里有套单位房产,现在想让其合法继承到个人名下。不太清楚具体要走哪些流程,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在法律上有哪些规定和限制。希望能详细了解单位房产继承给个人的具体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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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房产要继承给个人,首先要明确该房产是否属于可继承的范围。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也就是说,如果单位房产的所有权已经在被继承人生前转移到其个人名下,成为个人合法财产,那么就可以作为遗产继承;若房产所有权仍归单位,那就不能继承。 继承方式主要有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若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办理。遗嘱生效后,继承人携带身份证明、死亡证明、房产证明等材料办理遗嘱公证,再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等相关材料,也可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若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时,先前往当地派出所开具死者的死亡证明,再到死者所在单位或社区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开具法定继承人证明,该证明要详细列出死者的配偶、父母及子女的姓名,注明死者父母是否已去世等信息。之后,法定继承人携带个人身份证件以及房产证前往公证机关办理公证证明。要是法定继承人不止一位,但房产仅过户至其中一人名下,其他继承人需出具书面同意书,放弃对该房产的继承权。最后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领取房产证,领取时产权人必须亲自到场,若无法到场则需提供委托书或公证书。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遗嘱继承: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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