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姻期间私人赠予该怎么处理?

我在婚姻期间收到了别人的私人赠予,不太清楚这在法律上该怎么处理。这赠予的东西是算我个人的,还是算夫妻共同财产呢?要是之后涉及到财产分割之类的情况,这个赠予又该怎么算呢?希望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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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婚姻期间,对于私人赠予的处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首先,我们要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所以,如果赠予方明确表示该赠予是给予夫妻其中一方的,比如通过书面的赠与合同等方式确定只归一方,那么这个赠予就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等涉及财产分割的情况下,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例如,赠予人在赠与合同中写明“此赠予仅归某某一人所有”,这里的某某就是受赠的夫妻一方。 要是赠予方没有明确表示该赠予只归夫妻一方,那么按照法律规定,这个赠予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就需要按照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来处理,一般是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诸多因素,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对家庭的贡献等,以公平合理地分割财产。总之,婚姻期间私人赠予的处理关键在于赠予方是否有明确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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