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姻存续期间被赠与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有?

我和我爱人结婚几年了,最近我父母打算赠与我一套房子。我有点担心这房子的归属问题,不知道在婚姻存续期间,父母赠与我的这套房子是属于我个人,还是夫妻共有的呢?想了解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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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婚姻存续期间被赠与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有,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夫妻共有财产”这个概念。夫妻共有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在此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明确,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也就是说,如果赠与人(比如父母)在赠与房子时,没有明确表示该房子只赠与夫妻中的一方,那么在婚姻存续期间受赠的这套房子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没有签订专门的赠与合同写明房子只给夫妻中的一人。 相反,如果赠与人通过签订书面的赠与合同等方式,明确表示该房子仅赠与夫妻中的某一方,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比如,父母和子女签订赠与合同,写明房子只赠与自己的子女,与其配偶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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