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吓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没有“恐吓罪”这一罪名。不过,恐吓行为如果达到一定严重程度,可能会涉嫌其他犯罪,比较常见的是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简单来说,就是肆意挑衅,做出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又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等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当存在以下寻衅滋事行为之一,并且破坏了社会秩序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首先,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情况。比如导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多次随意殴打他人;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秩序严重混乱等。 其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情况。像多次实施这种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持凶器进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针对精神病人等弱势群体实施造成恶劣影响;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等。 另外,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情况。例如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针对特定弱势群体实施该行为造成恶劣影响;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严重影响他人工作、生活等。 最后,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需要根据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活动重要程度、人数、起哄闹事时间以及受影响范围与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达到严重混乱的程度。 如果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相关概念: 寻衅滋事罪: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