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什么是三级医疗事故?

我最近在了解医疗事故相关知识,对三级医疗事故不太清楚。想知道三级医疗事故的具体定义是什么,它和其他等级的医疗事故有什么区别,在实际情况中是如何认定的,希望专业人士能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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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级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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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事故指的是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医疗事故。简单来说,就是在医疗过程中,由于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的过错,让患者身体有了轻度的残疾,或者某些器官组织受到损伤,进而使得身体的一些功能出现了一般程度的障碍。 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三级医疗事故又细分为甲、乙、丙、丁、戊五个等级。三级甲等医疗事故是指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较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三级乙等医疗事故是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中度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三级丙等医疗事故是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三级丁等医疗事故是器官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三级戊等医疗事故是器官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微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在判断是否属于三级医疗事故时,需要由专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组织,依照相关的标准和程序来进行鉴定。当发生可能涉及医疗事故的医疗事件时,医患双方可以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也会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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