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我最近因为生病身体不太好,工作起来特别吃力,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是怎么定义的。我这种情况也不知道算不算,想弄清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具体标准和判断依据,这样心里也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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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简单来说,就是由于各种原因,比如疾病、伤残等,导致一个人基本上无法从事任何劳动,或者从事劳动会有非常大的困难。在我国,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判定有着明确的标准和规定。 首先,从医学角度来看,要依据相关的医疗诊断证明。一般会有专业的医疗机构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比如,一些严重的疾病,像严重的心脏病,心功能达到一定程度的衰竭,患者连日常的活动都会受到很大限制,更不用说从事劳动了;还有严重的脑部疾病,导致患者出现认知障碍、肢体瘫痪等情况,也属于可能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范畴。 在法律规定方面,《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 - 2014)等文件对劳动能力丧失的情况进行了详细划分。其中规定了不同伤残等级对应的劳动能力状况。当达到某些特定的伤残等级时,就可以认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例如,职工因工伤导致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就属于比较典型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形。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认定通常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一般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来进行鉴定。申请人需要提交相关的病历、诊断证明等材料,委员会会组织专家根据医学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评定。只有经过法定程序认定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才能在法律上得到认可。 对于被认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在社会保障等方面会有相应的待遇。比如,在养老保险方面,如果符合条件,可以提前办理病退;在工伤保险中,也能获得相应的伤残津贴等赔偿。这体现了法律对丧失劳动能力者的保障,以帮助他们维持基本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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