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欠钱不还且家里不管该怎么办?


如果债务人欠钱不还且家里不管,您可以这样做: 首先,可以尝试协商解决。协商就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就债务偿还的时间、方式等重新商量,争取达成一致,签订相应的还款协议。这是比较平和的方式,如果能协商成功,大家都省事。 要是协商不行,还可以考虑调解。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调解,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会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把事实弄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对错,进行调解工作。 若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就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向法院起诉要按照一定流程来: 第一步,准备好民事诉讼状。在民事诉讼状里要写清楚原告和被告的信息(如果被告是单位,要写明单位名称、地址以及法定代表人的职务和姓名),明确诉讼请求,详细阐述事实和理由。 第二步,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材料。 第三步,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第四步,如果对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这里涉及到诉讼时效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开始计算。也就是说如果您知道对方不还钱,从这个时间点开始,三年内要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权益。 另外,如果符合条件,还可以申请支付令。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同时符合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并且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这两个条件的,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书要写清楚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相关概念: 民事诉讼状: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裁判的法律文书。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