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的内容有哪些?


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以下为您详细介绍不正当竞争的常见内容: 首先是混淆行为。这是指经营者通过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或者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让消费者产生误认,误以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这种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 其次是商业贿赂行为。经营者为了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以及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这是明确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虚假宣传行为也是常见的不正当竞争手段。经营者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对此进行了约束。 还有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经营者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等行为都属于不正当竞争,这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有规定。 另外,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也在不正当竞争范畴内。经营者进行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等情况,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都属于不正当竞争。 诋毁商誉行为同样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经营者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对这种行为进行了规制。 最后,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也不容忽视。经营者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对此作出了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