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不当得利是什么意思?
我在生活中遇到一件事,别人误转了一笔钱到我账户。我不太清楚这算怎么回事,想知道在《民法典》里,不当得利到底是什么意思,我这种情况属不属于不当得利,有什么法律后果吗?
展开


在《民法典》中,不当得利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简单来说,不当得利就是指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了不正当的利益,并且给他人造成了损失。这种没有正当理由获得的利益,受益人是需要返还给受损人的。 比如,别人不小心把钱转错到你的账户,或者你捡到别人丢失的财物却没有归还,这些都可能构成不当得利。从法律的角度看,不当得利的构成需要满足几个条件。首先,一方获得了利益,这个利益可以是财产的增加,也可以是债务的减少。就像前面提到的转错钱,收到钱的一方财产就增加了。其次,另一方受到了损失,也就是因为前面一方获得利益,导致自己的财产减少或者应该得到的利益没有得到。 再者,获得利益和受到损失之间要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一方的损失是因为另一方获得利益直接造成的。最后,获得利益没有合法的根据。合法根据可以是法律规定,也可以是合同约定。如果有这些合法依据,即使一方获得利益,另一方受到损失,也不构成不当得利。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这一条文明确了不当得利的返还规则。一般情况下,得利人需要返还所取得的利益。 如果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但如果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所以,当遇到不当得利的情况时,应该依据法律规定妥善处理,以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