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检察院会面临什么问题?


当案件被移交到检察院,意味着案件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在这个阶段,会面临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和程序。 首先是审查程序。检察院会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包括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等内容。 接着是决定是否起诉。如果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作出起诉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反之,如果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有法定不起诉的情形,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等,就会作出不起诉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然后是嫌疑人的权利保障。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为自己进行辩护。辩护人可以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最后是可能面临的审判。一旦检察院决定起诉,案件就会进入审判阶段。在审判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将面临法庭的审理和判决。如果被判定有罪,将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等因素,承担相应的刑事处罚。所以,移交检察院后,嫌疑人及其家属要密切关注案件的进展,积极配合相关程序,同时也要充分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