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环境的罪名属于什么行为?
我家附近有人在随意排放污水,对周围环境造成了很严重的破坏。我想知道这种破坏环境的行为在法律上算是什么行为,会受到怎样的处理,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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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环境的罪名所涉及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在法律上被定义为违反国家环境资源保护法规,故意或过失地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多个条款涉及到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比如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还有第三百四十条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了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以及非法狩猎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这些罪名都是为了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警示人们不能随意破坏环境,否则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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