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安置房属于什么性质的房屋?

我家房子拆迁了,分到了几套安置房。我不太清楚安置房到底算什么性质的房子,它和普通商品房有啥区别呢?是可以自由买卖,还是有什么限制条件呀?我想弄明白这些,好做下一步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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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置房性质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安置房,通俗来讲,是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也就是说,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就是安置房。 从法律性质上来说,安置房分为两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比如《上海市动迁安置房管理办法》规定,动迁安置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后的3年内,不得转让、抵押,但依法发生继承等非交易类行为以及由原安置区、县的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回购的除外。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这类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所以,安置房的性质需要根据其建设背景和相关规定来确定。在涉及安置房的买卖、转让等交易时,一定要先明确其性质和相关限制条件,避免出现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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