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供材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有什么区别?


甲供材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区别: 首先是定义和概念。一般计税方法,是指按照当期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然后用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得出当期应纳税额。简单来说,就是根据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的金额算出要交的税,再减去购进货物或服务时已经缴纳的税。简易计税方法,则是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就是直接用销售额乘以一个固定的征收率来确定要交的税。 从适用条件来看,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但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对于甲供材项目,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这里的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在税率和征收率方面,一般计税方法适用的税率通常较高,比如建筑服务一般适用9%的税率。而简易计税方法适用的征收率相对较低,建筑服务简易计税征收率为3%。 在计算应纳税额时,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由于一般计税方法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所以企业取得的进项发票越多,实际缴纳的税款可能就越少。而简易计税方法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不管企业取得多少进项发票,都按照销售额乘以征收率来交税。 税负影响也不同。对于进项税额较多的企业,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可能更有利,因为可以通过抵扣进项税额来降低实际税负。而对于进项税额较少或者难以取得进项发票的企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可能会使税负更低。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材料采购渠道、进项税额取得情况等因素,来选择合适的计税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