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版权属于何种违法行为?
我自己写了一本书,最近发现有人未经我许可就把书拿去复印售卖。我想知道这种侵犯我版权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什么性质的违法行为,会有怎样的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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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版权,也就是侵犯著作权,这是一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从法律性质上来说,它既可能是民事违法行为,也可能是行政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时甚至会构成刑事违法行为。 首先,从民事层面来讲,版权是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一系列权利,比如发表权、署名权、复制权等。当他人未经版权所有者许可,擅自使用、复制、传播其作品时,就侵犯了版权所有者的这些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赔偿数额一般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其次,在行政方面,如果侵权行为损害了公共利益,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这些规定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 最后,当侵犯版权的行为达到一定严重程度时,就可能触犯刑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等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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