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具体可以分男方的哪些财产?

我打算和老公离婚,但是不清楚在法律上,离婚的时候我可以分割男方的哪些财产。我们结婚后有不少共同的收入,他也有自己婚前买的房子和车子,想知道这些该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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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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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财产分割是一个重要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而个人财产则是夫妻一方在婚前就拥有的财产或者法律规定属于一方的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也就是说,在离婚时,对于上述这些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是有权进行分割的,通常是平均分配,但也会根据具体情况有所调整。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这些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是不参与分割的,仍归财产所有者一方。 所以,如果男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子和车子,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但如果是在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另外,如果婚后男方的工资、奖金等收入,以及双方共同经营的生意所得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有权要求分割。在分割财产时,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可以按照协商的结果进行分割;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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