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子女需要做什么公证?
我父母打算离婚,我有点担心自己以后的权益问题。听说可能要做一些公证,但我不太清楚具体是哪些。我想了解下,父母离婚时子女需要做什么公证,这些公证有什么作用,会不会对我的生活有什么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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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涉及子女可能需要做的公证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及对应的法律解释。 首先是抚养权公证。抚养权公证是指对父母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属进行公证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当父母双方就子女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后,为了使该约定更具证明力和稳定性,可以进行抚养权公证。比如,父母协商一致孩子归母亲抚养,通过公证可以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抚养权争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其次是抚养费支付公证。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依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进行抚养费支付公证,就是将抚养费的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内容通过公证的形式固定下来。这样做可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防止抚养方不按时支付抚养费的情况发生。如果一方不履行公证文书中确定的抚养费支付义务,另一方可以凭借公证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再者是探视权公证。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虽然法律规定了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视权,但在实际生活中,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产生探视纠纷。通过探视权公证,将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具体内容明确下来,有助于保障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探视权,同时也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和成长,让子女能够在父母双方的关爱下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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