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哪些财产不可以用于抵押?


在了解哪些财产不可以用于抵押之前,我们先来简单了解一下抵押的概念。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的规定,以下财产不得抵押: 首先是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个人和单位只有土地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土地所有权不能用于抵押。例如农村的集体土地,其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任何人都不能将其所有权拿去抵押。 其次,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这些土地主要是用于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和农业生产,为了保护农民的权益和农村经济的稳定,一般情况下不能抵押。不过,像一些农村承包经营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抵押的。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也不能抵押。因为这些设施是为了实现公益目的而存在的,如果用于抵押,可能会影响公益事业的正常开展。比如学校的教学楼、医院的医疗设备等,都不能作为抵押物。 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也不可以抵押。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无法确定该财产的真正归属,抵押行为可能会引发纠纷,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例如,甲乙两人对一套房子的所有权存在争议,在争议解决之前,这套房子就不能用于抵押。 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同样不能抵押。被查封、扣押、监管意味着该财产的处分权受到了限制,在这些限制解除之前,不能进行抵押。比如,某企业的一批货物因为涉及经济纠纷被法院查封,在查封期间,这批货物就不能用于抵押。 最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也不可以抵押。这是一个兜底条款,以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新情况。 总之,在进行抵押活动时,一定要清楚了解法律规定,确保抵押物符合法律要求,避免抵押行为无效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