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女方能分到什么财产?
我和老公过不下去打算起诉离婚,我们婚后有房子、车子,还有一些存款。我不太清楚法律上是怎么规定财产分割的,想知道起诉离婚的话,我作为女方能分到哪些东西,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保障呢?
展开


在起诉离婚时,女方能分到的财产主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的财产情况来确定。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两个重要的概念,即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个人财产则是指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会考虑到女方的权益。 对于常见的财产类型,房产的分割情况较为复杂。如果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可能会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或者平均分配。如果是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可以要求分割这部分财产。 车辆如果是在婚后购买,通常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式与房产类似。存款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一般会平均分割。 此外,如果女方在婚姻中存在抚养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女方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男方在婚姻中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女方作为无过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