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离婚需要争取什么财产?
我打算和老公离婚了,但是不太清楚在财产方面我能争取到哪些。我们有一套婚后买的房子,还有一些存款,我平时工资比他低一些。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我在离婚时可以争取到哪些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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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上,女方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对于女方来说,在离婚时可以争取的财产主要就是夫妻共同财产部分。以您提到的婚后购买的房子和存款为例,如果没有特殊约定,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一般遵循平等分割的原则。 不过,法律也考虑到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女方在家庭中承担了较多的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女方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另外,如果男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女方在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分割的权利,同时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依据法律规定争取合理的补偿和应得的财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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