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股利红利所得和财产租赁所得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我有一些存款产生了利息,同时还出租了一套房子有租赁收入。不太清楚利息、股利、红利所得以及财产租赁所得在法律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比如要交多少税,有哪些优惠政策之类的,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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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股利、红利所得和财产租赁所得都是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内的不同类型所得。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 利息、股利、红利所得,简单来说,利息就是你把钱存到银行或者借给别人,对方给你的报酬;股利是你作为公司股东,从公司盈利中分到的钱;红利也是类似,是公司分给股东的利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且,这些所得没有扣除项目,拿到手的金额就是要计税的金额。例如,你获得了1000元的利息收入,那么这1000元就要按照百分之二十的税率交税,也就是要交200元的税。 财产租赁所得,就是你把自己的房子、车子等财产租给别人使用,别人给你的租金。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也是百分之二十。比如你每月房租收入是3000元,那么先减除800元,剩下的2200元就是应纳税所得额,按照百分之二十交税,要交440元。要是每月房租收入是5000元,先减除百分之二十也就是1000元,剩下的4000元是应纳税所得额,交税800元。同时,如果在租赁过程中有一些合理的支出,比如房屋维修费用等,在提供相关凭证的情况下,也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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