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需要分割什么财产?


在夫妻离婚时,并不是所有的财产都需要进行分割,而是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划分。下面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所谓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是从夫妻双方登记结婚那一天开始,到婚姻关系结束(比如离婚或者一方死亡)为止的这段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首先是工资、奖金、劳务报酬。这就是夫妻双方在工作中获得的各种收入,像每个月的工资、年底的奖金,还有通过提供劳务得到的报酬等。例如,丈夫在一家公司上班,每月的工资收入,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是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比如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经营一家店铺所获得的利润,或者投资股票、基金等获得的收益,都算在共同财产范围内。比如妻子用家庭资金投资了一家小饭馆,饭馆盈利的部分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知识产权的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创作了作品,并且因为这个作品获得了稿费、版税等收入,这部分收入也是要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继承或者接受赠与得到的财产是共同财产,但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所有的,那就不属于共同财产了。比如,一方的父母在遗嘱中写明某套房子只留给自己的子女,那这套房子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是一个兜底条款,具体情况要根据法律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是不需要进行分割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比如在结婚前购买的房子、车子等;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像交通事故的伤残赔偿金,这是对个人身体伤害的补偿,属于个人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比如男士专用的剃须刀、女士专用的化妆品等;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离婚时,夫妻双方首先可以协商如何分割共同财产。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总之,准确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对于合理分割财产至关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