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撤案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我遇到一个案子,公安局说要撤案。我不太清楚公安局撤案后到底需不需要承担责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也不知道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想了解一下,公安局撤案到底要承担哪些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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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公安局撤案需承担的责任之前,我们先来明确撤案这一概念。撤案就是指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案件存在一些特定情况,不再继续进行刑事诉讼程序,终止对案件的侦查。 一般来说,公安局撤案本身并不一定会承担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当出现这些法定情形时,公安局依法撤案是其履行职责的正常行为,无需承担责任。 然而,如果公安局撤案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那就需要承担相应责任了。比如,公安局在没有法定理由的情况下擅自撤案,或者是因为受到不正当干预而撤案,又或者是在撤案过程中存在程序违法等问题。若存在这些情况,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对执法过错责任人,应当根据其违法事实、情节、后果和责任程度分别追究刑事责任、行政纪律责任或者作出其他处理。如果执法过错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公安机关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后,可视情向执法过错责任人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总之,公安局撤案是否承担责任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关键在于撤案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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