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骚扰是侵犯什么权益?


性骚扰是一种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的性侵犯行为。从法律层面来看,它侵犯了多方面的权益。 首先是人格权益。人格权益涵盖了个人的尊严、名誉等方面。性骚扰行为往往会使受害者的人格尊严受到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其中,名誉权和隐私权在性骚扰事件中常受到侵犯。例如,性骚扰者可能会通过传播不当的言语或行为,对受害者的名誉造成负面影响,让周围人对受害者产生错误的看法;或者以窥视、偷拍等方式侵犯受害者的隐私。 其次是身体权益。身体权益是指自然人保持其身体组织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身体组织并保护自己的身体不受他人违法侵犯的权利。性骚扰中的一些行为,如触摸、亲吻等身体接触,直接侵犯了受害者对自己身体的自主支配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这里的“猥亵”就包含了常见的性骚扰行为,明确了此类行为对他人身体权益的侵犯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 再者是心理和精神权益。性骚扰会给受害者带来极大的心理创伤,如恐惧、焦虑、抑郁等负面情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等相关法律精神,每个人都享有心理健康不受侵害的权利。性骚扰导致受害者出现心理问题,实际上就是侵犯了其心理和精神方面的权益。受害者在遭受性骚扰后,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当遭遇性骚扰时,受害者应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保留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视频、证人证言等,并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