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需要盖什么章?


立遗嘱是否需要盖章以及盖什么章,需要根据遗嘱的不同类型来确定。 首先是自书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这意味着自书遗嘱只要求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并不强制要求盖章。简单来说,自书遗嘱就是遗嘱人自己亲自书写遗嘱内容,最后签上自己的名字和写下时间就可以,盖章不是必要步骤。 其次是代书遗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同样,代书遗嘱强调的是相关人员的签名和注明日期,盖章并非法定要求。也就是说,当由他人代写遗嘱时,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代写人写完后,遗嘱人、代写人以及其他见证人都要签名并写上时间,盖章不是必须的。 对于打印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这里同样没有提及盖章的要求,而是着重于签名和日期。即打印出来的遗嘱,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遗嘱人和见证人要在每一页上签名并写好时间。 而录音录像遗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此规定也没有涉及盖章的内容。就是说用录音录像的方式立遗嘱,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并且在录音录像里记录下遗嘱人、见证人的姓名或肖像以及时间。 公证遗嘱,虽然需要经过公证机构办理,但现行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必须盖章。一般是由公证员按照公证程序进行操作,主要还是基于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等进行公证。所以,在通常情况下,立遗嘱时盖章不是法定的必要条件,关键是要符合各类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