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一年后去签字是做什么笔录?
之前因为一些事被取保候审了,现在一年时间到了,通知我去签字。我心里特别忐忑,不知道这签字是要做什么笔录,会不会有不好的影响。也不清楚接下来会面临什么,就想了解下这次签字做笔录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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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一年后去签字,通常不是做常规笔录,而是要更改强制措施。 首先来说说取保候审,这是在刑事诉讼期间,对犯罪嫌疑人的一种临时强制措施。简单讲,就是在一定保证金或者担保人的担保下,让犯罪嫌疑人暂时获得自由等待审判。 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当取保候审期限满一年时,就必须要有所变动了,所以通知去签字办理相关手续,变更强制措施。比如可能变更为监视居住等其他措施,当然如果案件已经侦查清楚,也可能直接解除强制措施 。 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需要遵守规定。像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要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传讯的时候要及时到案等。如果违反规定,可能会面临没收保证金、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被监视居住、逮捕等后果。 相关概念: 取保候审: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种在一定条件下,暂时不羁押,让其等待审判的措施。 强制措施:司法机关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或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各种方法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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