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二审不服怎么办?


当在医疗纠纷中对二审判决不服时,首先我们要明白这是很多当事人可能会面临的情况。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意味着通常情况下诉讼程序在二审结束后就终结了。不过,法律也赋予了当事人救济的途径。 其中一种重要的途径就是申请再审。再审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或者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等法定情形时,人民法院对案件再次进行审理的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申请再审需要有法定的理由。例如,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等情况。所以,如果您要申请再审,就需要收集和整理相关的证据,以支持您的再审申请。 除了申请再审外,还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申请的时间限制。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