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是否受法律保护?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一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最近遇到些财产和权益方面的问题,不知道我们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到底受不受法律保护呢?有点担心自己的权益没法保障。
展开


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是否受法律保护,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事实婚姻这个概念。事实婚姻是指没有经过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在一定条件下被法律承认具有婚姻效力的关系。在我国,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这意味着在这个时间节点之前形成的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关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双方享有与合法婚姻夫妻类似的权利和义务,比如相互继承遗产、在财产分割时适用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等。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而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处理。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在法律上的保护程度有很大不同。在同居关系中,双方的财产一般按照各自的出资来确定归属,如果无法证明出资情况,则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分配,但不像夫妻共同财产那样平均分割。在人身关系方面,同居双方也不具有夫妻间的相互扶养、继承等权利和义务。比如,在一方去世后,另一方一般不能像配偶那样直接继承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也明确了婚姻关系是基于合法登记而成立,强调了结婚登记的重要性。 所以,如果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为了更好地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建议及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使双方的关系得到法律的全面保护。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