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继承财产范围包括哪些?


在我国,可继承财产范围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首先,我们要明白继承财产的相关概念。继承是指自然人死亡后,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法律制度。而可继承的财产,就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一般来说,可继承的财产范围包括以下几类。第一类是公民的收入。这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通过劳动获得的收入,也包括利息、股息等财产性收入。比如,被继承人在银行的存款利息,或者持有股票所获得的股息,都属于可继承的收入范畴。 第二类是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房屋是重要的不动产,无论是商品房、自建房还是农村的宅基地房屋(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但房屋所有权可以继承),都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储蓄就是被继承人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存款。生活用品则涵盖了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各种物品,如家具、家电等。 第三类是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如果被继承人在农村有自己种植的林木,或者饲养的牲畜、家禽等,这些都属于可继承的财产。 第四类是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这里的文物需要注意,如果是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等特殊情况,可能在继承和处理上会有一些特殊规定,但一般合法收藏的文物是可以继承的。图书资料则包括被继承人的各种书籍、资料等。 第五类是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在一些个体经营或者农村承包经营等情况下,被继承人拥有的生产设备、工具等生产资料,只要是法律允许个人所有的,都可以继承。 第六类是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比如,被继承人是一名作家,其作品的稿酬收入等财产权利,在法定保护期限内是可以被继承的。如果是发明创造人,其专利的许可使用费等财产权益也可以由继承人继承。 此外,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还可能包括有价证券,如股票、债券等,以及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但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财产都能继承。例如,与被继承人的人身不可分离的人身权利,如姓名权、肖像权等;具有人身专属性的财产,如抚恤金、生活补助费等;以及国有资源的使用权等,一般是不能继承的。总之,在处理继承问题时,要依据法律规定准确判断可继承财产的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