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后交警出具事故责任书以后要怎么做?


在交警出具事故责任书之后,接下来有多种事情需要处理,主要围绕赔偿问题的解决途径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首先是赔偿问题的解决途径,有以下三种方式可供选择。第一种是自行协商,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小额案件或简易案件,并且双方对事故责任没有异议,同时双方都不存在其他违规驾驶的情形,比如酒后开车、无证驾驶等。自行协商的好处是省时省力,但也存在风险,比如当事人可能利用规则迅速撤离现场,消灭事故现场证据,事后又反悔,不承认事先协商好的责任,导致索赔困难。第二种是双方一致请求交警调解,根据规定,双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需要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书面提出调解申请,然后等待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天。达成协议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调解书,并送达各方当事人,该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方为生效,然后按照规定履行赔偿。第三种是向法院民事起诉,如果自行协商不成,或者不接受交警调解,那么就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解决赔偿问题。 另外,当事人如果对事故责任书的认定结果有异议时,可以申请重新认定。要在收到责任书后的15天内提出申请复核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需要注意的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一种证据,从证据种类上来说属于书证。作为证据,当事人可以就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真实性、可靠性和科学性提出质疑,法院应依证据规则审查其效力性及证明力,若有其他证据证明其存在错误,法院不应采信该证据,而应以自己审理认定的事实作为定案根据。 相关概念: 交通事故责任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后所作的技术性结论,不具有拘束力和执行力,但作为证据可在诉讼中使用。 复核: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时,在规定时间内向作出认定书的上级交警部门提出重新认定的申请。 调解书:在交警调解成功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文书,经双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双方需按照调解书内容履行赔偿等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