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书出来后该如何处理?
前段时间出了交通事故,现在责任书已经出来了。我不太清楚后续具体要做些什么,是直接找对方谈赔偿,还是要经过交警调解,要是对责任认定有看法又该怎么办?想了解下后续具体的处理流程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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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交通事故责任书出来后,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如果双方对责任认定没有异议,那么可以自行协商赔偿事宜。自行协商一般适用于小额案件或简易案件,而且双方都没有其他违规驾驶的情况,比如酒后开车、无证驾驶等。这种方式省时省力,但要注意可能存在对方事后反悔、不承认事先协商好责任的风险。 其次,双方一致请求交警调解也是可行的办法。交警调解成功后会制作调解书;如果调解不成,则制作调解终结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最后,若协商和调解都无法解决问题,或者不想经过这些程序,那么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赔偿项目通常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贴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要是构成伤残了,还需要到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伤残级别计算残疾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 另外,如果对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不过要注意,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相关概念: 交通事故责任复核:是指当事人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时,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上一级部门对原认定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程序。 调解终结书:是在交警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时所制作的文书,标志着调解程序结束。 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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