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民享有哪些权利?


我国公民享有的权利十分广泛,以下为您详细介绍。首先是平等权。平等权意味着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论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等有何不同,都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这一规定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该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其次是政治权利和自由。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重要权利。依据《宪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同时,公民还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宪法》第三十五条对此作出了规定。再者是宗教信仰自由。公民有信教或者不信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或者那种宗教的自由。《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另外,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也受法律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宪法》第三十七条对此有明确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这在《宪法》第三十八条中有所体现。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宪法》第三十九条作出了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宪法》第四十条规定了这一点。公民还享有社会经济权利。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宪法》第四十三条有相关内容。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宪法》第四十五条作出了规定。此外,公民还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同时,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宪法》第四十七条有此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