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维修基金使用完后是否还要再交?

我家小区的维修基金之前因为小区公共设施维修用完了。现在物业说要重新交维修基金,我不太清楚这合不合理。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维修基金使用完后到底还要不要再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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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维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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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基金,也就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它是专门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当维修基金使用完后是否需要再交,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方案由业主大会决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也就是说,如果小区的维修基金使用完后,达到了上述规定的余额标准,是需要续交的。对于成立了业主大会的小区,业主大会可以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如小区设施的老化程度、后续可能的维修需求等,来制定续交方案,包括续交的金额、方式等。而在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当地的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会制定具体的续交管理办法,业主需要按照这个办法来进行续交。 总的来说,维修基金使用完后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要再交的,这样才能保证后续小区公共部位和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维护小区的正常运转和业主的共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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