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和组织拥有的权利有哪些?


公民和组织在法律上拥有众多权利,这些权利受法律保护,不同的权利适用于不同的场景。 首先,公民拥有广泛的权利。在政治权利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公民能够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选举代表自己意愿的人进入国家权力机关。 公民还享有人身权利。《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这保障了公民身体活动的自由,防止他人的非法侵犯。 在社会经济权利方面,《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这说明公民有获得工作并取得相应报酬的权利。此外,《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保障了公民接受教育、提升自身素质的权利。 对于组织来说,也拥有一系列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名称权意味着组织可以拥有自己特定的名称,并且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名誉权则保障组织的商业信誉等不被他人恶意诋毁。荣誉权是组织获得的各种荣誉称号等不受非法剥夺。而且组织在经济活动中享有财产权,其合法的财产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总之,公民和组织的权利是多方面的,受到不同法律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