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起诉超过执行期该怎么办?
我之前欠银行一笔钱,银行起诉我了,但是后来因为一些事我没太在意这个判决。现在过了执行期银行又来找我,说要执行判决。我想问下,银行起诉超过执行期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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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银行起诉超过执行期时,需要先了解执行期的概念。执行期是指在法院作出判决后,胜诉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如果银行起诉后超过了执行期,一般情况下,法院可能不会受理银行的强制执行申请。因为执行时效是一种法定的期限,过了这个期限,胜诉方就丧失了通过法院强制对方履行义务的权利。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债务人就可以不用还钱了。债务本身并不会因为超过执行期而消灭,银行依然有权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向债务人追讨欠款,比如通过协商、发催款函等方式。 对于债务人来说,如果银行在超过执行期后还要求履行债务,债务人可以以超过执行时效为由进行抗辩。如果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可以在执行程序中向法院提出执行时效抗辩,法院经审查认为确实超过执行时效的,会裁定不予执行。不过,如果债务人在超过执行期后又自愿履行了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之后又以超过执行时效为由反悔的,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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