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期不还钱该怎么办?


如果到了执行期对方还不还钱,不用过于着急,法律为债权人提供了多种保障权益的办法。 首先,法院会主动采取一些措施。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有权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资产采取查封、冻结、划拨及变价措施,用这些财产来抵偿其所负债务。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并且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但这些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其次,如果被执行人存在一些规避执行的违法行为,比如虚构诉讼、虚假仲裁、隐藏或转移财产等,导致借款仍未偿还,法院会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等多种情形下,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限制其高消费等。 另外,要是发现被执行人明明有能力还钱却故意不还,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能会裁定中止执行。但这并不意味着债权人的权益无法实现,等到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就可以恢复执行。债权人也可以积极配合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也可以追加被执行人延期执行的罚息,促使其尽快还款。 相关概念: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就是那些有能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却故意不履行的被执行人,被法院列入的一个名单,会对他们进行信用惩戒和限制高消费等。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却故意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此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