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撞死人后应该怎么办?


当公交车撞死人时,需要按照以下步骤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首先,要立即停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明确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所以公交车撞死人后,司机第一时间要停车,不能逃逸。逃逸不仅会让伤者错过最佳的救治时间,司机本人也会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其次,要积极抢救伤者。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对伤者进行必要的急救措施。如果有人死亡,也应保护好尸体,等待相关部门的处理。同时,要保护好事故现场,不随意破坏现场的证据,比如刹车痕迹、车辆位置等。这些现场证据对于后续确定事故责任非常重要。在等待交警到来的过程中,可以用手机等工具对现场进行拍照、录像,记录事故发生的情况。 之后,要配合交警的调查。交警会对事故进行勘查、询问相关人员等工作,司机要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时的情况,包括自己的行驶速度、是否有其他违规行为等。交警会根据事故现场的勘查结果、证人证言等,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来认定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如果公交车司机被认定为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可能会构成交通肇事罪,会面临刑事处罚。 另外,关于民事赔偿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也就是说,先由公交车的交强险进行赔偿,超出交强险部分,如果公交车购买了商业三者险,由商业险进行赔偿,若还有不足,则由公交车所属的公司或者司机来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在整个处理过程中,公交车司机和所属公司要保持冷静,积极配合各个部门的工作,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给死者及其家属一个合理的交代。





